日前,建設部發布了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和建筑幕墻工程四個專業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這些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
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和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均設置了一級、二級兩個級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的級別設置為一級、二級和三級。對于各級別企業的企業資信、技術條件、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以及所承擔的業務范圍等內容,四項資質標準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企業資信方面:建筑智能化工程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的一級資質標準均要求,企業的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8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960萬元;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和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的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1200萬元。
在技術條件方面: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從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級及以上工程類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名;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的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從事消防設施工程的中級及以上工程類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從事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